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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還是少碰為妙。

 

那是已經數不清第幾個夜晚,我盡我所能的讀著對方寫了長達四年的文章。
因為看到了許多自己身上所沒有的,也看到內心所嚮往的,我似乎是已經崇拜起這麼一個男人。

崇拜。難得會用這樣強烈的字眼來形容自己對一個人的感覺,尤其是去形容一個勉強算是朋友的男人。偶像,向來就是離自己距離遙遠的星星。。。可是,只要星星願意,它也願意向旅人遞出微微的溫暖光芒。有時候,他會心血來潮丟出友善的問候,在另一端的我總是會像意外中了頭獎卻又不能大聲嚷嚷那樣竊喜不已。

然而,物極必反。

我其實寧願在現居的角落觀望著,不打擾是我一開始選擇崇拜他最恰當的方式。可是,那晚,酒精作祟,我錯把他一視同仁的溫柔當成某種專屬於我的夢境,用盡所有勇氣還有力氣向他靠近時,他卻跳出我視線以外的國度;我跟他之間隔著就不再僅僅是有形的距離,還有滿是傷痕的自尊,早沒了溫度也變了味的文字,還有他迂迴再迂迴,深不見底的心事。

清醒之後,腿上黑一塊紫一塊是紀念著前一晚的糊塗,心口上血肉模糊又新舊不一的傷疤是愚蠢的附屬品。
戒酒。
保持清醒,一個人繼續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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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joagog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